为在本科学生中树立良好的学习风气,促进本科教学质量的提高,并为研究生教育输送优秀生源,根据国家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和学校关于推荐优秀应届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实施办法,结合学院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推荐对象
体育教育训练学院2013级全日制本科应届毕业生(研究生入学前需获学士学位)。
二、具体推荐条件
(一)学习刻苦认真、努力钻研,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2013年级本科教学计划中历年主要课程(带星号)考试成绩总评平均达85分以上,大学英语四级全国统一考试或相当水平日语全国统一考试425分以上(含425分)。
2、二级运动员以上(含二级运动员)。推荐条件:2013年级本科教学计划中历年主要课程考试成绩总评分达到80分以上,大学英语四级全国统一考试或相当水平日语全国统一考试及格以上。
3、健将级运动员。推荐条件:2013年级本科教学计划中历年主要课程考试成绩75分以上、大学英语四级全国统一考试或通过大学日语二级全国统一考试,成绩达合格分数50%以上;其他语种通过相当于全国大学英语四级全国统一考试,成绩达合格分数50%以上。
(二)综合素质分85分以上(含85分)
(三)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体育事业;作风正派,能遵守校纪校规,无违纪现象。
(四)身体健康,无慢性或传染性疾病。
(五)大学期间有以下情况者,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
1、有学术论文在核心学术期刊发表(第一作者)或入选省部级以上科学大会;
2、获得市级奖项或入围市级以上(含市级)决赛;获得全国奖项或入围全国决赛。同一作品参赛参考最高成绩;
3、个人或参与集体项目获得各类市级以上(含市级)奖项;
4、运动成绩或运动等级高者。
三、选拔名额
12名(11名正式、1名候补)。
四、推荐办法与程序:
(一)本人根据推荐条件向所在系(院)报名,填写《免试入学推荐表》,交书面推荐表至辅导员处。截止时间9月13日。
(二)学院组成推荐评审组。评审组根据推荐条件对报名学生进行初审,并在征求教研室、任课教师、辅导员等有关方面意见的基础上,拟定学院初选名单。学院评审组签署推荐意见后,将符合推荐条件学生的推荐材料报教务处。
(三)教务处对各系(院)推荐名单、名额及上报材料进行核实。
(四)教务处将核实后的名单报研究生处,研究生处负责资格审查。
(五)学院组成复试专家小组对资格审查合格的推荐免试生进行复试,正式确定名单按复试成绩进行排序。
(六)审核后正式确定的推荐免试入学名单,报研究生处,由研究生处呈报主管院长审批后进行公示。
(七)对公示后无异议的推荐生,应填写《报考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经体检合格后,由研究生处上报市招办。
(八)被录取的免试直升学生,需修完在校本科四年级课程,成绩合格,毕业论文成绩良好。入学前如发现德、智、体等方面有不合格者,或未取得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者,取消入学资格。
五、本办法体育教育训练学院负责解释
体育教育训练学院
2016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