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体育教育训练学院
推荐优秀应届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实施细则
根据《上海体育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上体院院字〔2018〕78号)及《关于开展上海体育学院2020年推荐优秀应届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通知》的文件要求,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结合体育教育训练学院的实际情况,特制定体育教育训练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实施细则:
一、推荐工作组
根据上海体育学院《关于开展上海体育学院2020年推荐优秀应届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通知》的文件精神,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特成立体育教育训练学院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推荐工作小组。
组长:高炳宏、徐烈
副组长:蔡玉军、曹智超
组员:吴瑛、王晓云、裴雷
二、推荐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3、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
4、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或其他诚信不良记录。
5、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二)学业、运动成绩要求
1、各专业普通学生:
(1)素质拓展分不低于75分。
(2)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学分要求,没有不及格记录。
(3)体育类专业学生:三年应修课程平均绩点不低于3.0,全国大学外语四级考试不低于425分。
2、优秀运动员:在校期间在世界三大赛、亚洲三大赛、全国三大赛获得名次、全国大学生锦标赛个人项目冠军、团体项目前四名的主力队员。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学分要求。应修课程平均绩点不低于2.3,学位英语考试合格。
3、对有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者,须三名以上本校本专业教授联名推荐。由学生所在学院推荐工作小组严格审查,审查合格将申请学生有关说明材料和教授推荐信进行公示,公示结束由研究生处汇总上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三)其他
1、在校期间参军入伍服兵役、到国际组织实习者同等条件下优先。
2、推免生在硕士入学前应取得学士学位或本科毕业证书。
三、推荐名额:
按照学校下达bet188金宝搏app下载当年推免生的名额比例(九月中上旬),根据综合测评成绩由高到低确定排序名单。待名额下达确定具体学生。
四、推荐测评办法
体育教育训练学院免试攻硕士研究生推荐环节成绩测评办法 |
满分值 |
学业成绩 |
平均绩点*10。 |
40分 |
表彰与竞赛获奖(非体育、科创类):省级5分;国家级表彰与竞赛获奖10分。 |
10分 |
第二专业辅修证结业5分。 |
大学外语考试425分及以上,四级5分、六级10(就高,不累计);优秀运动员学位外语通过5分。 |
10分 |
素质拓展 |
素质拓展平均分*0.1 |
10分 |
竞赛成绩(在校期间) |
1、全国体院杯个人项目冠军、集体项目前四名的主力队员2分。 |
20分 |
2、全国大学生锦标赛个人项目冠军、集体项目前四名的主力队员5分。 |
3、全国大学生运动会个人项目冠军、集体项目前四名的主力队员10分。 |
4、全国三大赛个人项目冠军、集体项目前三名的主力队员5分(非奥项目)。 |
5、全国三大赛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10分(奥运项目);世界三大赛前六名20分。 |
健将级运动员10分;一级运动员5分;(就高,不累计)。 |
10分 |
科研科创 |
核心期刊:第一或通讯作者10分,第二作者2分。 |
10分 |
一般期刊:第一或通讯作者3分,第二作者1分(论文内容与体育相关)。 |
|
20分 |
“挑战杯”、“创青春”、“互联网+”等创新创业竞赛获奖(就高,不累计): 市赛(排名前四)获金-银-铜奖10-8-6分; 国赛(排名前六)获金-银-铜奖20-16-12分。 (排名由指导老师按照工作贡献确定,并作出书面确认书)。 |
面试环节 |
面试分数100*0.2。 |
20分 |
说明:1、满分值为150分,最终分值按照要求核算为满分100分。
2、竞赛成绩等级由训竞处确定。
五、推荐程序
(一)学生个人申请
学生根据推荐条件,向专业所属学院申请报名。需提供以下材料:
1、填写《2020年优秀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见附件1)。
2、填写《思想政治情况调查表》(附件2)。
3、素质拓展本。
4、本科期间的成绩单(教务处盖章)。
5、全国大学外语四、六级考试成绩证明(没成绩单者附教务处证明)。
6、获得何种奖励或荣誉复印件(原件备查)。
7、发表的科研论文或参与的课题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
8、优秀运动员须提供符合推免条件比赛的获奖证书、秩序册、成绩册复印件(秩序册和成绩册复印封面与本人页)。秩序册、成绩册封面和运动员姓名及运动员获得成绩位置分别加盖所在地竞训职能部门公章(原件备查)。
(二)学院评审
1. 2019年6月30日前,学院完成推免细则的制定和公布。推免细则包括推荐工作小组名单、推免工作流程、综合测评标准、择优遴选办法等内容,并在本单位网站公布,同时将纸质版材料签字盖章后交研究生处备案。
2. 2019年7月15日前,学院完成申请学生的材料审核,确定初选名单并对初选名单及其申请人的材料在本单位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天。公示结束无异议后将初选名单及申请人PDF文档交研究生处招生办公室。
3. 2019年7月22-25日,研究生处、教务处、学工部、训竞处对各单位初选名单材料进行复核,复核结果上报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议。
4. 2019年9月9日(暂定)。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教育部下达的计划确定各单位推免生名额并上网公布。
5. 2019年9月10日(暂定)各单位推荐工作小组根据学校下达名额,在初选名单中确定拟推荐名单,经组长签署意见、加盖公章后交研究生处招生办公室。
6. 2019年9月11日(暂定)研究生处对拟推荐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0个工作日。
7. 2019年9月25日研究生处将公示后无异议的推荐名单上报推免系统,系统审核通过的学生取得推免生资格。
8. 2019年9月28日取得推免资格的学生在推免系统上填报志愿。
9. 2019年9月28日前各单位将推免生复试方案提交研究生处审核备案并上网公布。
10.2019年9月28日-10月10日研究生处组织各二级学院开展推免生复试,确定推免生拟录取名单。
11.2019年10月12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推免生拟录取名单并上网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0个工作日。
12.2019年10月25日研究生处将公示后无异议的推免生录取名单上报推免系统。
体育教育训练学院
2019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