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世瞩目的上海世博会已经开幕,为保证
“
成功、精彩、难忘
”
办博目标的实现,确保为世博会的举办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根据沪教卫纪
[2010]11
号《关于转发市纪委
<
关于围绕举办世博会开展一次专题纪律教育的通知
>
的通知》精神,并结合沪教卫党
[2010]105
号《关于严格执行
<
上海市教育卫生系统
“
廉洁、勤俭办博八不准
”
规定
>
的通知》的要求,于
5
月
26
日前结合党总支或党支部学习,开展一次专题纪律教育活动。专题纪律教育着重围绕
“
三个增强
”
内容开展,即增强责任意识;增强纪律意识;增强廉洁办博、勤俭办博意识。通过专题纪律教育,使每一位参博或观博的党员,以高度的责任感、严格的纪律性和自律的良好形象为世博作奉献。
请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认真组织好专题纪律教育活动,并将开展专题纪律教育的情况于
5
月
26
日前上报院纪委。(纪委邮箱:
jw@sus.edu.cn
)
学习材料:
1
、《廉洁办博专题纪律教育学习资料》
2
、上海市教育卫生系统
“
廉洁、勤俭办博八不准
”
规定
一、不准传言、听信任何不利于世博会的负面信息,做到令行禁止,一切行动听指挥。
二、不准在参与世博会的组织、服务、接待、保障等活动中发生推诿扯皮、玩忽职守或不正确履行职责的行为。
三、不准违反规定同外国机构及人员私自交往或者向境外人员泄露党和国家秘密。
四、不准违反决策原则和程序,擅自决定大额度资金使用或巧立名目滥用钱财。
五、不准在世博服务项目的审核、验收、培训和组织活动等工作环节中谋取私利或者借接待服务的名义铺张浪费、设立
“
小金库
”
。
六、不准索取和接受服务对象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等以及宴请、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
七、不准利用参与世博服务项目的便利,为配偶、子女和亲友谋取不正当利益或为他人请托办理私事。
八、不准在世博服务中发生有损教育卫生系统良好形象的行为。